經文:路加福音廿1-2、9-20 (新約第113-114頁)
1有一天,耶穌在殿裏教訓百姓,講福音的時候,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上前來,
2問祂說:「祢告訴我們,祢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?給祢這權柄的是誰呢?」
9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:「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,租給園戶,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。
10到了時候,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裏去,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;園戶竟打了他,叫他空手回去。
11又打發一個僕人去,他們也打了他,並且凌辱他,叫他空手回去。
12又打發第三個僕人去,他們也打傷了他,把他推出去了。
13園主說:『我怎麼辦呢?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,或者他們尊敬他。
14不料,園戶看見他,就彼此商量說:『這是承受產業的,我們殺他吧,使產業歸於我們!』
15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,殺了。這樣,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?
16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,將葡萄園轉給別人。」聽見的人說:「這是萬不可的!」
17耶穌看著他們說:「經上記著:匠人所棄的石頭,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
18凡掉在那石頭上的,必要跌碎;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,就要把誰砸得稀爛。」
19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,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,只是懼怕百姓。
20於是窺探耶穌,打發奸細裝作好人,要在祂的話上得把柄,好將祂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。